根据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关于举办2012年绘画、书法、篆刻、工艺、摄影现场创作作品比赛的通知》(杭艺组委〔2012〕6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届艺术节有关绘画、书法、篆刻、工艺、摄影现场创作比赛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1. 绘画比赛:11月1日上午9:00
2. 书法、篆刻比赛:11月1日下午13:30
3. 工艺比赛:集体组11月2日上午9:00
个人组11月2日下午13:30
4. 摄影比赛:小学组11月2日上午9:00
初中组、高中组11月2日下午13:30
二、比赛地点
杭州高新实验学校食堂(滨江区育华路102号)。具体位置在滨江区江南大道—信诚路—育华路(详见附图)。
三、有关要求
1. 参加现场比赛的选手必须与所属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或直属学校上报的名单一致,临场不得更换。
2. 所有参加现场比赛的选手一律凭学生市民卡(城区学校)或学籍证明参赛(萧山、余杭区及各县(市)所属学校),并于赛前半小时到现场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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