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青少年活动中心是我县唯一的公益性校外教育文化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校外教育工作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青少年,经共青团淳安县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性质: 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 三、招聘条件: 1、女性,身体健康,品貌端庄,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岗位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校外教育事业,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普通话流利,善于与孩子、家长沟通,责任心强,能熟练使用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 3、获聘人员全职上班,不得兼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9月8日 。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淳安青少年活动中心邮箱caqsngzp@163.com。报名表可在淳安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下载。(压缩文件命名:应聘+姓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及上门报名。 (3)报名材料及原件图片如下: ①报名表; ②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家庭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③毕业证书原件; 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 ⑤ 近期证件照及生活(工作)照各1张。 2、笔试与面试 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且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行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撰写常用公文及通讯稿件等;面试内容为:能力展示和回答提问等。 3、确定拟聘人选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体检 拟聘人员,由青少年活动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发现弄虚作假和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6、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淳安青少年活动中心合同制教职员工管理序列,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后享受青少年活动中心合同制人员的福利待遇(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奖及特岗津贴等)。 淳安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0年8月25日 招聘表下载: 淳安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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